期權是交易雙方關于未來買賣權利達成的合約。就股票期權來說,期權的買方(權利方)通過向賣方(義務方)支付一定的費用(權利金),獲得一種權利,即有權在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向期權賣方買入或賣出約定數量的特定股票或ETF 。當然,買方(權利方)也可以選擇放棄行使權利。如果買方決定行使權利,賣方就有義務配合。
上證公告(衍生品)〔2021〕3號
為推動股票期權在風險管理中的應用,鼓勵股票期權交易參與人共同促進期權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上交所開展了“2020年度十佳期權經紀商”和“2020年度優秀期權做市商”的評選工作,現將結果公布如下(按拼音字母排序)。
上海證券交易所“2020年度十佳期權經紀商”為: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南華期貨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證券交易所“2020年度優秀期權做市商”為: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注:本公告內容,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發布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