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是交易雙方關于未來買賣權利達成的合約。就股票期權來說,期權的買方(權利方)通過向賣方(義務方)支付一定的費用(權利金),獲得一種權利,即有權在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向期權賣方買入或賣出約定數量的特定股票或ETF 。當然,買方(權利方)也可以選擇放棄行使權利。如果買方決定行使權利,賣方就有義務配合。
尊敬的投資者:
上海證券交易所的50ETF期權、300ETF期權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300ETF期權2020年6月到期合約的最后交易日、行權日、到期日為2020年6月24日。行權交收日為行權日的下一個交易日,由于端午國家法定假期,本月行權交收日順延至6月29日,請您密切關注到期合約及組合的交易及行權事項,及時做好相關交易或行權交收準備。
特此公告。
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