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資者:
為防范融資融券業務風險,保護投資者權益,依據融資融券業務合同的約定,我司決定調整融資融券合約展期規則,現將調整后的規則事項公告如下:
一、投資者申請合約展期需符合以下規則:
1、投資者申請展期的時間在我司規定時限內,且投資者非我司信用業務黑名單客戶;
2、辦理展期時,剔除非我司可充抵保證金證券范圍的證券市值后計算的維持擔保比例應高于約定的警戒線;
3、辦理展期時,信用賬戶持倉集中度高于70%的證券系我司證券分組管理范圍中關注類證券組別的(證券組別可在官網融資融券業務-參數調整公告中查詢)或該證券發生停牌的,維持擔保比例應高于180%;
4、辦理展期時,融資或融券合約標的證券未被公告將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
5、投資者辦理展期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將作為我司限制展期的考量因素:
(1)信用賬戶總負債大于等于5000萬元,存在單一證券信用賬戶持倉集中度高于50%且維持擔保比例低于200%;
(2)信用賬戶持有單一股票數量占該證券總股本的比例高于0.5%,且該單一證券信用賬戶持倉集中度高于50%、維持擔保比例低于200%;
(3)其他風險事項。
二、展期注意事項
投資者融資融券合約最終是否可以展期以及對應的展期期限以我司審批結果為準,我司將根據市場情況適時對融資融券合約展期規則進行調整。
特此公告。
本公告自1月11日起生效。
東方財富證券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