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資者:
經研究決定,自2020年11月13日起,我司對信用賬戶不受單一證券持倉集中度限制的證券名單進行調整,調整后具體名單詳見附件。
在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不低于150%的前提下,投資者為個人或機構類客戶的,持有我司指定證券范圍(見附件)中的相應證券的,可以不受信用賬戶持倉集中度公告規則中的指標限制,但不在前述證券范圍內的證券仍受相關集中度指標限制,且產品類客戶不適用本次公告事項。如果我司與個別投資者就集中度事項有特別約定的,則以相關特別約定為準。
特此公告。
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