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資者:
為有效完善融資交易的資金管理,我司決定自2018年7月2日起,調整“賣券還款”償債順序,由“融資人選擇賣券還款方式賣出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所得價款,按融資合約到期順序優先償還先到期的融資合約債務,同一日到期的合約按合約開倉時間優先償還開倉在先的融資合約債務”調整為“融資人選擇賣券還款方式賣出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所得價款,優先償還當日到期融資合約債務,其次償還本券融資合約欠款,余款再按融資合約到期時間順序優先償還先到期的融資合約債務,同一日到期的合約按合約開倉時間優先償還開倉在先的融資合約債務。”
特此公告。
西藏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