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管理產品類客戶參與融資融券業務的風險,我司決定自2018年4月2日起,對所有產品類客戶信用賬戶持倉證券集中度采取以下調整:
1、產品類客戶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高于200%(含),客戶擔保品買入或者融資買入所持有的該證券市值占客戶信用賬戶總資產的比例不高于50%;
2、產品類客戶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高于180%(含)且低于200%,客戶擔保品買入或者融資買入所持有的該證券市值占客戶信用賬戶總資產的比例不高于40%;
3、產品類客戶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低于180%,客戶擔保品買入或者融資買入所持有的該證券市值占客戶信用賬戶總資產的比例不高于30%。
特此公告
西藏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