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防范融資融券業務風險和客戶交易風險,我司決定自2017年12月29日起調整融資融券合約展期相關規則:
1、若客戶為信用黑名單客戶,不允許展期;
2、若客戶信用賬戶集中度(持有最大市值證券占總資產比重)高于80%且持有最大市值證券不在標的券范圍內,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需高于預警線30%方可展期(如預警線為150%,信用賬戶維保比例需高于180%(預警線150%+30%)方可展期);
3、若客戶信用賬戶集中度(持有最大市值證券占總資產比重)高于80%且持有最大市值證券停牌的,不允許展期;
4、不屬于上述情況的,客戶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需高于預警線即可展期。
特此公告
西藏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