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資者: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西藏監管局核準及西藏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2016年3月26日公司已由原“西藏同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變更為“西藏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期公司已啟用新名稱,融資融券業務合同乙方名稱也做了相應變更。
為適應融資融券業務發展需要,保護融資融券投資者權益,根據最新監管政策及合同約定,我公司對融資融券業務合同修訂并對修訂內容進行公告。若投資者對所修訂的內容提出異議的,可于2016年5月19日之前撥打我司全國統一客服熱線(4009112233)提出,并于該日前清償完所負融資融券債務,合同于異議提出之日起下一交易日解除。投資者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個交易日內未提出異議的,則本公告內容自公告之日生效。具體內容詳見附件。
特此公告,敬請知曉。
西藏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6日
附件:
《西藏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業務合同》
序號 | 《融資融券業務合同》修訂前 | 《融資融券業務合同》修訂后 | 修訂說明 |
1 | (www.pd35.cn)和公司名稱西藏同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刪除了具體的官網地址(共三處),公司名稱變更為西藏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因公司涉及更名,故官網可能會變更。 |
2 | 第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僅可與乙方進行融資融券交易,不得同時與其他證券公司進行融資融券交易 | 根據法規制度刪除 | |
3 | 第七條(二)5 如實向乙方申報是否與其他證券公司簽署融資融券合同,并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與其他證券公司另行簽署融資融券合同。 | 根據法規制度刪除 | |
4 | 第九條 甲方向乙方申請開立實名信用證券賬戶,作為乙方“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的二級賬戶,用于記載甲方委托乙方持有的擔保證券的明細數據。甲方用于一家證券交易所上市證券交易的信用證券賬戶只能有一個。甲方信用證券賬戶與其普通證券賬戶的姓名或名稱應當一致。 | 第八條 甲方向乙方申請開立實名信用證券賬戶,作為乙方“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的二級賬戶,用于記載甲方委托乙方持有的擔保證券的明細數據。甲方信用證券賬戶與其普通證券賬戶的姓名或名稱應當一致。 | |
5 | 第十條 經甲方申請,乙方按照有關規定為甲方開立實名的信用資金賬戶作為乙方開立的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的二級賬戶,用于記載甲方交存的擔保資金的明細數據。甲方只能開立一個信用資金賬戶。 | 第九條 經甲方申請,乙方按照有關規定為甲方開立實名的信用資金賬戶作為乙方開立的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的二級賬戶,用于記載甲方交存的擔保資金的明細數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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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 甲方融資買入證券和融券賣出時,初始保證金比例的計算公式如下:標的證券融資保證金比例=交易所規定下限+1-標的證券折算率; 標的證券融券保證金比例=交易所規定下限+1.1-標的證券折算率。 |
第十九條 甲方融資買入證券和融券賣出時,保證金比例的計算公式如下: 標的證券融資保證金比例=交易所規定下限+調整系數-標的證券折算率; 標的證券融券保證金比例=交易所規定下限+調整系數-標的證券折算率。 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或監管規定,在交易所規定的保證金比例范圍內,調整保證金比例。上述公司的調整系數及調整情況以公司官網公告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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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第二十三條(二) 乙方核定甲方的授信期為一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下一年的對應日屆滿;下一年沒有對應日的,對應月的最后一日屆滿。授信期屆滿日,所有未了結融資融券交易同時到期。授信期屆滿日為非交易日的,順延至下一交易日。截至授信期屆滿前的一個月,甲乙雙方均未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授信的,授信期自動延續一年。授信期可多次延續,每次延續一年 | 第二十二條(二) 乙方核定甲方的授信期為一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下一年的對應日屆滿;下一年沒有對應日的,對應月的最后一日屆滿。授信期屆滿日,所有未了結融資融券交易同時到期。授信期屆滿日為非交易日的,順延至下一交易日。截至授信期屆滿前的一個月,甲乙雙方均未通知對方終止授信的,授信期自動延續一年。授信期可多次延續,每次延續一年。 | |
8 | 第二十三條(三) 如甲方要求調整其授信額度,應向乙方提交《授信額度調整申請表》。申請授信額度的調整,報乙方審批。乙方同意后需通知甲方確認調整后的授信額度,本合同中約定的授信額度自動變更為調整后的額度。調整后原融資利息、融券費用及罰息率不變; | 第二十二條(三) 如甲方要求調整其授信額度,應向乙方提交授信額度的調整申請,報乙方審批。乙方同意后需通知甲方確認調整后的授信額度,本合同中約定的授信額度自動變更為調整后的額度。調整后原融資利息、融券費用及罰息率不變。 | 刪除了提交表格等相關內容,我司后續開放額度變更線上操作,可不用表格。 |
9 | 第二十三條(六) 授信期屆滿,甲方或乙方已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授信的,在授信期結束前五個交易日內,甲方不得再進行新的融資融券交易,乙方有權拒絕相關委托;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信用證券賬戶內的任何交易指令。 | 第二十二條(六)授信期屆滿,甲方或乙方已通知對方終止授信的,在授信期結束前五個交易日內,甲方不得再進行新的融資融券交易,乙方有權拒絕相關委托;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信用證券賬戶內的任何交易指令。 | |
10 | 第二十四條(四) 甲方不得通過上海信用證券賬戶從事新股申購、定向增發、預受要約、現金選擇權申報、開放式基金申購/贖回、出入庫/回購、ETF申購和贖回、債券回購交易等交易和非交易業務。甲方不得通過深圳信用證券賬戶參與定向增發、債券回購、證券投資基金的申購及贖回、預受要約、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和債券的跨市場轉出、證券質押等交易,乙方有權拒絕相關指令;乙方有權根據證券交易所相關業務規則的修訂調整相關交易限制 | 第二十三條(四)甲方不得通過上海信用證券賬戶從事定向增發、預受要約、開放式基金申購/贖回、出入庫/回購、ETF申購和贖回、債券回購交易等交易和非交易業務。甲方不得通過深圳信用證券賬戶參與定向增發、債券回購、證券投資基金的申購及贖回、預受要約、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和債券的跨市場轉出、證券質押等交易,乙方有權拒絕相關指令;乙方有權根據證券交易所相關業務規則的修訂調整相關交易限制 | 根據交易所最新交易規則修改 |
11 | 第三十四條 乙方提供的可供甲方融資的資金,用完即止。因乙方資金不足導致甲方不能融資的情形,乙方不承擔責任。 | 新增內容 | |
12 | 第三十六條 乙方應在交易系統中公布可用于融券的證券品種及數量,甲方融券賣出需根據乙方提供的融券標的證券名單、數量進行委托申報。乙方融券標的證券采取先用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則;甲方提交融券賣出交易指令,乙方所持相關標的證券余額不足的,乙方有權拒絕執行該指令。 | 第三十六條 乙方應在交易系統中公布可用于融券的證券品種及數量,甲方融券賣出需根據乙方提供的融券標的證券名單、數量進行委托申報。甲方提交融券賣出交易指令,乙方所持相關標的證券余額不足的,乙方有權拒絕執行該指令。因乙方證券種類或數量不足導致甲方不能融券的情形,乙方不承擔責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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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條 甲方在乙方單筆融資、融券債務的期限最長為六個月,自甲方實際融入資金或證券之日起計算,除因證券監管機構和證券交易所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情形外不得展期。單筆融資、融券債務到期日晚于授信期屆滿日且授信期限未順延的,單筆融資、融券債務在授信期屆滿日到期。 單筆融資、融券債務到期日為非交易日的,該到期日順延至下一交易日。 |
第四十一條 甲方在乙方單筆融資、融券債務的期限應符合《管理辦法》和證券交易所及乙方規定,并且不超過本合同終止日,自甲方實際融入資金或證券之日起計算。 | 根據管理辦法和交易所最新交易規則規定,延期可根據客戶實際情況進行處理。 |
第四十二條 期限順延的,須符合《管理辦法》和證券交易所及乙方規定的情形。合約到期前,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交展期申請,乙方根據甲方信用狀況、負債情況、維持擔保比例水平等進行評估,接受甲方申請后,乙方為甲方辦理展期,每次展期的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單筆融資、融券債務到期日晚于授信期屆滿日且授信期限未順延的,單筆融資、融券債務在授信期屆滿日到期。 單筆融資、融券債務到期日為非交易日的,該到期日順延至下一交易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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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條 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融資利息和融券費用。 本合同約定融資年利率按人民銀行半年期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上浮一定的百分點執行。 乙方有權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乙方經營管理需要,進行利率調整,并通過乙方網站或營業場所、交易系統予以公告,甲方應隨時留意乙方的相關公告。 融資利息按照甲方實際使用資金的自然日天數每日計算,按當日融資利率每日計算,每月最后一個交易日扣收。當月最后一個交易日新增融資交易的,扣收日為下個月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月最后一個交易日扣收當月產生的預計利息,若甲方賬戶現金留存不足,導致定期扣收不成功的融資利息,將轉成逾期負債,按本合同約定的罰息率計收罰息。 |
第四十四條 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融資利息和融券費用。 本合同約定融資年利率按人民銀行半年期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上浮一定的百分點執行。 乙方有權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乙方經營管理需要,進行利率調整,并通過乙方網站或營業場所、交易系統予以公告,甲方應隨時留意乙方的相關公告。乙方可以按照乙方相關業務規則、資金和券源成本、甲方資金狀況、市場變化等因素相應地確定和調整甲方融資利率。因甲方融資利率產生的任何結果由甲方負責承擔。 融資利息按照甲方實際使用資金的自然日天數計算,按當日融資利率每日計算,每月最后一個交易日扣收。當月最后一個交易日直至下一個交易日,期間非交易日的融資利息也在當月最后一個交易日扣收。 當月最后一個交易日扣收當月產生的預計利息,若甲方賬戶現金留存不足,導致定期扣收不成功的融資利息,將轉成逾期負債,按本合同約定的罰息率計收罰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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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約定融券年費率按人民銀行半年期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上浮一定百分點執行。 乙方有權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乙方經營管理需要,進行融券費率調整,并通過乙方網站或營業場所、交易系統予以公告,甲方應隨時留意乙方的相關公告。 融券費用按照甲方實際占用證券的自然日天數計算,按當日的融券費率每日計算。每月最后一個交易日為扣收日。當月最后一個交易日新增融券交易的,扣收日為下個月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月最后一個交易日扣收當月預計融券費用。若甲方賬戶現金留存不足,導致定期扣收不成功的融券費用,將轉成逾期負債,按本合同約定的罰息率計收罰息。 |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約定融券年費率按人民銀行半年期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上浮一定百分點執行。 乙方有權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乙方經營管理需要,進行融券費率調整,并通過乙方網站或營業場所、交易系統予以公告,甲方應隨時留意乙方的相關公告。乙方可以按照乙方相關業務規則、資金和券源成本、甲方資金狀況、市場變化等因素相應地確定和調整甲方融券費率。因甲方融券費率產生的任何結果由甲方負責承擔。 融券費用按照甲方實際占用證券的自然日天數計算,按當日的融券費率每日計算。每月最后一個交易日為扣收日。當月最后一個交易日直至下一個交易日,期間非交易日的融資利息也在當月最后一個交易日扣收。當月最后一個交易日扣收當月預計融券費用,若甲方賬戶現金留存不足,導致定期扣收不成功的融券費用,將轉成逾期負債,按本合同約定的罰息率計收罰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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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第五十四條 強制平倉是乙方基于融資融券債權及本合同約定所享有的權利,除已有明確法律規定外,乙方有權決定是否行使該權利。乙方暫緩或放棄實施強制平倉,不意味著對融資融券所生債權的放棄,甲方的償債責任并不因此減免,甲方也不能以乙方暫緩實施或放棄實施強制平倉為由向乙方提出任何索賠。 | 新增內容 | |
17 | 第八十二條 甲方知悉并同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有權將其在融資融券業務中對甲方的全部或者部分債權轉讓給第三方。債權轉讓后,甲方提交的擔保物仍對其全部負債進行擔保,作為債權人及擔保權利人,乙方或及受讓方對甲方提交的擔保物享有優先受償權。 | 新增內容 | |
18 | 第八十三條 甲方同意乙方向中國人民銀行及征貸征信主管部門批準建立的信用數據庫或有關單位、部門查詢甲方的信用數據/狀況,并同意乙方將甲方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及征貸征信主管部門批準建立的信用數據庫。 | 新增內容 | |
19 | 第八十一條 本合同由甲方本人簽署,當甲方為機構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并加蓋機構公章。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且乙方在其業務系統中激活甲方信用賬戶之日起生效,授信期滿時終止。 | 第八十四條 本合同由采取紙質合同書方式簽署的,則應由甲方本人簽署,當甲方為機構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并加蓋機構公章。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且乙方在其業務系統中激活甲方信用賬戶之日起生效,授信期滿時終止。本合同采用電子合同形式簽署的,由甲方通過電子簽名的方式簽署。使用電子簽名簽署的電子合同與在紙質合同上手寫簽名或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加入了電子合同簽署等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