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制度是指滬深證券交易所從1998年4月22日開始,對連續出現2年虧損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Specialtreatment),在 "特別處理。的股票簡稱前冠以“ST”。ST的股票如符合交易所關于暫停上市及終止上市的有關規定,則有可能退市。請投資者注意風險。監管機構對虧損公司實行 “ST”  制度既是對虧損上市公司警告,也是對投資者風險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