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互聯網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案例:推銷“虛擬服務器”騙兩億
廣州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破獲一起網上傳銷虛擬服務器的非法經營案。
據查,廣州盛X聯合公司的郭X、崔X東兩人自2006年6月至2007年8月間,利用互聯網進行傳銷,推銷所謂“虛擬服務器”,采取與被騙人簽頻道運營合作協議書的形式,半年內騙取1000多名群眾投資款2億余元。
防非小貼士
承諾高額回報
不法分子為吸引群眾上當受騙,往往編造“天上掉餡餅”、“一夜成富翁”的神話,通過暴利引誘許諾投資者高額回報。待集資達到一定規模后,便秘密轉移資金或攜款潛逃,使集資參與者遭受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