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在上交所發行A股、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過交易系統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將被終止上市。目前,市場上已出現因觸發此規定而退市的情形。對此,投資者需關注哪些方面,又該了解哪些規則規定呢?快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關于面值退市,相關規則是如何規定的?

      在上交所發行A股、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過交易系統連續20個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將被終止上市。投資者可以查閱《股票上市規則》第14.3.1條了解具體規定。對此,投資者應認真查閱相關公司公告,關注面值退市的風險,做好合理的財務安排,審慎決策,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在交易所作出終止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后,投資者持有的公司股票是否還能繼續交易?

      根據《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業務實施細則》等規定,除特殊情形外,上市公司股票將于上交所公告對其股票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之日后的5個交易日屆滿的下一交易日起,進入退市整理期。持有相關公司股票的投資者可以在退市整理期出售所持股票

 

關于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投資者需關注哪些方面?

      一是關于股票簡稱。退市整理股票在上交所設置的風險警示板交易,其簡稱前將被冠以“退市”標識。需注意的是,科創板退市整理股票不進入上交所風險警示板交易,不適用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的相關規定。

      二是關于漲跌幅限制。除特殊情況外,退市整理股票的價格漲跌幅限制為10%。

      三是關于交易期限。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為30個交易日,期間全天停牌不計入這30個交易日內,但累計停牌不得超過5個交易日。

 

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后,投資者是否還可轉讓所持有的股票?

      公司股票未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則在上交所公告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決定之日起5個交易日內對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公司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的,則在退市整理期屆滿后的5個交易日內,上交所對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在股票被終止上市后,公司應當保證其股票在摘牌之日起的45個交易日內轉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股轉系統”)掛牌轉讓。在股票轉入股份轉讓系統后,投資者仍然可以轉讓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股票從交易所退市后,投資者是否還享有股東權利?

      終止上市作為一項退出機制,是資本市場市場化運作的一項基礎性制度。公司退市后,盡管其股票不在交易所市場交易,但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資者的股東權利并不因此而改變。比如,根據《公司法》規定,終止上市后公司股東仍享有對公司的知情權、投票權等股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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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上交所投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