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啟用深圳證券交易所“保薦業務專區”并建立保薦業務代表制度的通知
各保薦機構:
為落實保薦制度相關規定,加強本所與保薦機構、保薦代表人的溝通與聯系,提高保薦機構、保薦代表人保薦業務工作質量和效率,實現保薦業務全面電子化,本所推出了保薦業務專區并建立保薦業務代表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保薦業務專區是保薦機構辦理本所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上市、持續督導保薦業務的網上平臺,提供發行、上市資料填報、保薦工作報告報送、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基本信息庫維護、查看本所業務通知及本所規則、查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等功能。保薦業務專區將于2010年3月1日正式啟用。
二、保薦業務專區登錄網址為https://business.szse.cn/szseSponsorPortal/login/login_open.jsp(使用數字證書登錄),或http://business.szse.cn/szseSponsorPortal/login/login_open.jsp(使用密碼登錄),也可通過本所官方網站http://www.szse.cn“業務平臺”鏈接到保薦業務專區。
三、保薦機構需使用本所發放的數字證書登錄保薦業務專區辦理業務。數字證書由本所免費提供,原則上每家機構領取數量不超過3個,如有特殊原因需額外增加,需向本所提出。
各保薦機構可登錄本所官方網站或以下網址http://ca.szse.cn查看數字證書辦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并于2010年2月10日前將辦理數字證書申請及相關材料報送或寄送到本所CA中心,本所將在收到相關材料后將數字證書寄到申請資料中所填聯系地址。保薦機構也可派專人申領,由專人申領的應當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
四、各保薦機構應設置保薦業務代表1人,組織、協調保薦機構與本所的保薦業務,保薦業務代表由保薦機構的保薦業務負責人擔任。
保薦機構可以設置1-3人作為保薦業務聯絡人,協助保薦業務代表履行職責,保薦業務聯絡人應當由保薦機構投資銀行業務部門副總經理以上人員擔任。
保薦機構應當在保薦業務專區填報保薦業務代表和保薦業務聯絡人的相關資料。
五、保薦業務代表和保薦業務聯絡人履行以下職責:
(一)管理、保存保薦業務專區數字證書,及時更新保薦業務專區相關資料及其他信息,保證本所與各保薦機構聯系暢通;
(二)每日瀏覽本所保薦業務專區,及時接收本所發送的業務文件,予以協調落實;
(三)與本所進行日常溝通,配合本所的日常監管,參加本所組織的相關約見等;
(四)指導、督促保薦代表人及其他承擔保薦業務的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履行現場調查、專項核查、上市公司培訓等義務;
(五)組織與保薦業務相關的內部培訓;
(六)本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職責。
六、保薦機構應當加強保薦業務專區數字證書的管理,近期組織一次保薦業務專區使用的內部培訓,避免保薦業務專區用戶權限的不當使用。
七、保薦業務專區正式啟用后,所有涉及本所上市公司持續督導業務的相關文件應當通過保薦業務專區傳送,如無特殊情況,本所不再受理書面文件。
八、各保薦機構在使用保薦業務專區或辦理數字證書相關手續的過程中,如遇問題和困難,或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及時與本所有關人員進行聯系。
深交所業務部門聯系方式:
公司管理部聯系人:熊建剛,電話:0755-25918284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聯系人:李勤,電話:0755-25918272
創業板公司管理部聯系人:李斌,電話:0755-25918178
深交所技術部門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道遠
電話:0755-25918479
聯系人:黃映峰
電話:0755-25918577
電子郵箱:yfhuang@szse.cn
深圳證券交易所數字證書認證中心的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友志
電話:0755-25918485
地址:廣東省深圳市深南東路5045號深圳證券交易所504室
郵政編碼:518010
電子郵箱:yzli@szse.cn
特此通知
深圳證券交易所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