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創業板上市證券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會員及相關單位:
 創業板首批股票將于2009年10月30日在本所上市交易,現就創業板上市證券交易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創業板上市證券的交易,適用《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中除第3.3.15條第二款、第3.4.3條第二款以外的規定;
 二、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的監控和風險控制,適用《關于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監控和風險控制的通知》;
 三、創業板上市證券交易的清算交收,與主板證券相同,按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四、創業板上市證券交易經手費、證券交易監管費按主板標準執行;
 五、各會員及相關單位應當于創業板首批股票上市交易前做好相關技術系統調整及參數配置工作。
 深圳證券交易所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