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資者:
根據滬、深證券交易所相關通知,我司已更新《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相關條款,主要更新內容為新增了港股通交易日歷優化等相關風險條款。修訂內容如下:
1、第三條新增內容:港股通股票在上市第一年里,除受市場、資金、企業盈利等方面影響,還可能因投資者對新股情緒變化、限售解禁等因素,出現股價較大波動的情形;港股通股票可能因為上市公司注冊地或主營業務經營所在地的政策法律變化、境外市場聯動以及其他原因而出現股價較大波動的情形。
2、新增第七條風險條款:投資者應注意,部分港股通股票可能因為上市公司注冊地、主營業務經營所在地法律法規、語言或文化習慣等與內地存在差異,導致投資者較難獲取或理解公司實際經營狀況相關資訊,投資者應當關注可能產生的風險。
3、新增第二十二條風險條款:投資者應注意,港股通交易日歷優化正式實施后,在港股通股票、港股通ETF分拆合并業務中,有并行買賣的首個代碼轉換日(即原代碼最后交易日對應的港股交收日)或者無并行買賣的轉換日(轉換生效日前一港股交易日)為非對稱節假日(內地節假日且為香港地區非節假日)或者非對稱節假日后第一個港股通交易日的,在前述非對稱節假日前的新增港股通交易日暫停接受該股票或者ETF的港股通交易申報;上述業務在非對稱節假日期間,港股通股票、港股通ETF取消分拆合并的,非對稱節假日后第一個港股通交易日繼續暫停接受該股票或者ETF的港股通交易申報,投資者應當關注因此可能產生的風險。
4、新增第三十四條風險條款:投資者應注意,港股通交易日歷優化正式實施后,港股通股票、港股通ETF的香港市場股權登記日為非對稱節假日(內地節假日且為香港地區非節假日)期間第一個港股交易日的,境內股權登記日為非對稱節假日后第一個港股通交收日;香港市場股權登記日在非對稱節假日期間第二個港股交易日至非對稱節假日后第一個港股通交易日(含)之間的,境內股權登記日為非對稱節假日后第二個港股通交收日。
5、新增第三十五條風險條款:投資者應注意,港股通交易日歷優化正式實施后,對于在聯交所上市公司的供股業務,中國結算將在境內申報截止日日終確定投資者賬戶供股權的有效申報數量,并記減有效申報的供股權。
6、修訂原第十條、原第十三條、原第三十五、原第三十九條等相關內容。
請您認真閱讀并了解港股通交易規則及可能產生的風險。如需幫助,請致電東方財富證券客服95357。
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