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是普通的工薪階層,具備一些財務知識,平時喜歡買賣股票,但收益不佳。某日,L在網上看到一則極具誘惑的薦股軟件廣告,抱著試一試的態度L致電了的網站上的銷售電話。電話營銷人員在抨擊L缺乏專業知識和信息后,以營造本公司掌握各類“內幕信息”、虛假宣傳過往業績及承諾高額回報等方式誘導L購買該公司的薦股軟件。半信半疑之下,L購買了該公司一款近千元的普通軟件,隨后電話營銷人員逐步誘導L購買了高價軟件、交高額“一對一”專家指導費、交巨額會員費成為VIP會員等等。這樣,在電話營銷人員的誘導下,L一步一步陷入了營銷“陷阱”,先后繳納了數十萬軟件費、升級費、指導費、會員費等等,然而L的股票賬戶仍然難逃巨虧的現實。最終L幡然醒悟,向相關部門咨詢后發現該公司根本不具備銷售“薦股軟件”的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此時L才明白其所買的“薦股軟件”根本沒有任何保證,然而亡羊補牢為時已晚,L所繳納的數十萬費用及股票賬戶的巨額虧損都難以追討。
近年來,市場上出現了大量“薦股軟件”,有的軟件以承諾高收益或虛假宣傳其“股神”業績等方式誤導或欺詐投資者,損害投資者利益,社會影響惡劣。北京證監局已經會同公安機關查處了若干非法證券咨詢機構的所謂“薦股軟件”業務。為了保護投資者利益,證監會出臺了《關于加強對利用"薦股軟件"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監管的暫行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該規定明確了只有具備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的機構才可以向投資者銷售“薦股軟件”,并明確規定“薦股軟件”不得誤導、欺詐客戶,不得損害投資者利益。
北京證監局提醒廣大投資者:“薦股軟件”有風險,購買須謹慎;根據“薦股軟件”提示操作而產生的損失難以追償;不具備投資咨詢業務資質的“薦股軟件”涉嫌犯罪,投資者如若發現非法“薦股軟件”,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