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板上市公司澤達易盛存在欺詐發行、連續多年財務造假,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證監會強化立體化追責,對公司及責任人予以行政處罰,依法支持投資者追究上市公司及相關中介機構等責任主體的民事賠償責任。2023年4月,上海金融法院對投資者提起的澤達易盛民事訴訟立案。2023年7月,案件轉換為特別代表人訴訟。2023年12月,澤達易盛特別代表人訴訟以訴中調解方式結案,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代表7,195名適格投資者獲2.85億元全額賠償。該案是全國首例涉科創板上市公司特別代表人訴訟,也是中國證券集體訴訟和解第一案,案件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被評為上海金融法院2023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澤達易盛案充分發揮特別代表人訴訟“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制度優勢,集中高效化解群體性糾紛。通過公益機構代表、專業力量支持以及訴訟費用減免等制度,大幅降低了投資者的維權成本和訴訟風險,同時,對于壓實相關主體責任具有重要的示范意義。
來源:中國證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