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資者:
您好!經中國證監會批準,深圳證券交易所對《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實施細則(2017年修訂)》(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第五條第一款、第三款和第三十一條進行了修改,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實施細則》第五條第一款修改為:“債券現券交易可以采用競價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
二、將《實施細則》第五條第三款修改為:“債券現券采用競價交易方式的,每個交易日9︰15至9︰25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9︰30至11︰30、13︰00至14︰57為連續競價時間,14︰57至15︰00為收盤集合競價時間。債券回購交易采用競價交易方式的,每個交易日9︰15至9︰25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9︰30至11︰30、13︰00至15︰27為連續競價時間,15︰27至15︰30為收盤集合競價時間。”
三、將《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修改為:“本所接受債券質押、解除質押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四、本通知自2019年1月21日起施行。本所發布的《關于修改〈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實施細則〉第三十九條的通知》(深證會〔2017〕147號)同時廢止。